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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發帖稱,他在河南省焦作市郊區看到一起交通事故,兩輛電動車相撞,兩名傷者均後腦着地,昏迷不醒。他忙撥打110報警,並撥了120急救電話。此時,正好有一輛警車經過,他對其使勁招手後,警車在事故現場邊停了下來。但據這名網友說,警車上的兩人下車查看後表示,“我們是溫縣的,不是焦作市的。”說完就上車離開了。最後,120趕到,受傷的兩人及時得到了搶救。
此事引起了人們熱議。有網友憤而質問:“警察是國家公職人員,在公民人身財產受到傷害時,應及時給予援助,難道救人也需要界限嗎?”
5月17日下午,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河南省溫縣公安局。溫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李世軒告訴記者,網上披露的消息基本屬實。
5月14日12時25分許,溫縣公安局刑警三中隊民警周彬與協警周國偉,駕駛豫H-3316警車,從市局技偵支隊辦理特大網絡詐騙案赴外省出差手續返回溫縣途中,行至焦作市中站區新園路西段時,看見路邊有人招手攔車,就停下了車。下車後,周彬發現是兩輛電動車相撞,一男一女兩名傷者躺在地上。周彬經詢問現場圍觀羣衆,確認已打110報警和120救護後,又現場觀察兩名傷者,其肢體反應明顯,加上要立即到廣東出差辦案,便對攔車人說,“我們是溫縣的,還有任務!”遂上車離去。
李世軒對記者表示,沒有及時救助羣衆,與人民警察的身份嚴重不符,但也是事出有因。因爲當日下午他們要去廣州出差辦理一個QQ詐騙案,“他們誤以爲電動車相撞速度不會很快,事故不會非常嚴重,就先行離開了。”
5月15日帖子發出後當天,溫縣公安局紀委、督察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涉事民警採取了停止執行職務的措施,進行調查。
5月16日,溫縣公安局紀委、督察部門根據初步調查情況,對涉事民警周彬採取禁閉措施。
5月17日14時,溫縣公安局黨委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認爲,在該事件中,周彬作爲人民警察,沒有積極履行法定義務,未對危難羣衆進行救助,違反了《人民警察法》第21條、第22條第11項之規定,根據《人民警察法》第48條之規定,作出了對周彬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周國偉予以辭退的決定。
據李世軒介紹,黨委會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局展開爲期20天的紀律作風整頓教育活動,明天將召開公安局全體民警大會,宣佈處理結果並對事件進行通報批評和反思,加強警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