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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日,重慶市潼南縣人民法院成功調結了全市首例涉稅代位權糾紛案件,不僅避免了該縣稅收損失,而且爲全市稅務部門徵稅工作打開了一個新局面。
原告潼南縣地方稅務局訴稱:原告在徵收第三人重慶廣通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62.3萬元稅款及滯納金時,發現被告重慶市永佳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拖欠第三人工程款59.68萬元,且此債權已經到期,但第三人未積極主張這一債權。爲防止稅收流失,原告遂代位主張第三人的到期債權。
代位權糾紛不足爲奇,但由稅務部門提起的代位權糾紛案在重慶市尚屬首例,該案審理結果意義重大。爲確保此案圓滿辦結,潼南法院民二庭承辦法官在開庭前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採取打電話、上門調查等方式,向原、被告和第三人深入瞭解案情,並積極組織三方進行庭審前證據交換。
3月27日,該案正式開庭審理。重慶市地稅局對此高度關注,組織了全市各區縣地稅部門60多人蔘與旁聽。庭審中,原、被告及第三人針對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權、債務的數額等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承辦法官在三方承認的案件事實的基礎上,結合該案的特殊情況,運用相關法律法規,對三方進行說理釋法,最終使三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同意在限期內將所欠第三人的工程款支付給原告作第三人應繳納給原告的稅金及滯納金。
庭審結束後,原、被告和第三人均對結果表示滿意,該案圓滿調結。(陳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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