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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5月17日電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對2010年中日釣魚島撞船事件中的中國船長詹其雄,日本那霸地方法院17日決定對其撤銷公訴。日方此次撤銷公訴的理由是:起訴書未能如期送達。
2010年9月7日上午,一艘中國拖網漁船與日本海保巡邏船“與那國”(Yonakuni)號在釣魚島海域相撞。巡邏船部分受損,但沒有人員傷亡。日本海上保安廳7日夜間決定,擬以涉嫌妨礙執行公務爲由,逮捕詹其雄。
之後那霸地方檢察廳將詹其雄釋放,去年1月做出不起訴決定。那霸檢察審查會2011年4月以妨礙“水城”號執行公務、6月以損壞“水城”號和“與那國”號及違反《外國人漁業規制法》等爲由,表決認爲應當起訴。
今年3月15日,日本那霸地方法院指定律師以駕船撞擊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水城”號妨礙執行公務等罪名強制起訴詹其雄。
詹其雄已獲釋並回到了中國。那霸地方法院基於《日中刑事互助條約》,委託日本法務省遞送起訴書。但因爲起訴書未能在2個月以內(即5月15日前)送達,根據日本《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該起訴已經失效。
在中方嚴正交涉下,日方放還了非法抓扣的中國漁船船長。中國外交部也曾多次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日方在此問題上對中國公民採取任何所謂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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