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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教委出臺了《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家委會的職責爲參與學校的管理工作,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和家庭。今年年底前,全市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家委會將重點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家委會人員選舉應有民主程序
按照新出臺的實施意見,全市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各學校要組織家長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願的基礎上,選舉出能代表全體家長意願的在校學生家長組成家長委員會。特別要選好家長委員會的牽頭人。要從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合理確定家長委員會的規模和成員分工。
家長委員會成員應具有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熱心學校的教育工作,富有奉獻精神,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善於聽取各方意見,責任心強、辦事公道,能贏得廣大家長的支持與信賴。
家委會應重點做好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家長委員會要針對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問題,重點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要及時與學校溝通學生思想狀況和班級情況,經常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庭的表現和對學校、教師的看法,與學校和教師一起肯定和表揚學生的進步,解決和化解學生遇到的困難和煩惱,做好思想工作。經常通過家長了解學生所在班級情況,及時發現班級風氣和同學之間關係存在的問題,推動形成積極向上、溫暖和諧、互助友愛的班集體。
協助學校開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導家長履行監護人責任,配合學校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護能力,支持學校開展體育運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與學校共同做好保障學生安全工作,避免發生傷害事故。
支持和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班化”。引導家長積極支持教育部門和學校採取的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各項措施,監督學校的課業負擔情況,及時向學校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與學校共同推進素質教育。
尚未建立家委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 年底前必須完成
市教委要求區縣教育局於2012年7月底以前,對所屬中小學和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建立、建設情況進行調查瞭解,認真詳細地作出分類統計,全面掌握情況,採取具體的實施推動措施。對於尚未建立家長委員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要求它們務必於2012年12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家長委員會的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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