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曾因盜竊3次被判刑,1次被勞教的肥西縣花崗鎮西灣村村民倪某,因再一次被指控犯盜竊罪,今天上午第4次站到他熟悉的法庭被告席上。而這一次,倪某給出的盜竊原因竟是離婚後生活沒有了意義。
現年33歲的倪某曾經三次因爲盜竊入獄, 2007年9月,倪某刑滿釋放後消停了幾年,併成家生子。但由於其好逸惡勞,不願憑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妻子難以接受他的所作所爲而與其分手。爲了生存,倪某又一次產生了盜竊念頭。
去年的12月7日下午,倪某騎摩托車來到肥西縣山南供電所附近,爲了不引起別人注意,他將摩托車停到供電所內,然後步行來到山南鎮一小區。進入小區後,倪某翻院牆進入一戶程姓人家院內,用腳踹開防盜門後從程家臥室的大衣櫃抽屜裏翻到這家主人程某從銀行取回不久的1萬元現金,同時還將抽屜裏的幾百塊零錢也揣進自己的腰包。
盜竊得逞後倪某便大肆揮霍,很快就將1萬元揮霍得所剩無幾。一個多月後,倪某看盜來的現金快要花光了,便再次騎着自己的摩托去山南尋找目標。爲了防止一旦盜竊失手被抓摩托車不被扣留,倪某將車鑰匙放入自己摩托車後備箱裏。他見李某家前後門也全鎖着,迅速從李某家後院翻牆進入院內,用腳把門踹開進入室內。從李家廚房裏找了一把菜刀將李家一個櫃子撬開,從櫃內找到一條黃金項鍊和一些硬幣。得手後倪並未及時離開,而是繼續在李家尋值錢財物。當他正在二樓翻得起勁時,突然聽到室外有人在叫他出來。原來在倪某進入李家不久就被住在隔壁的阿雄(化名)發現,阿雄一邊打電話報警,一邊在樓下控制住竊賊。山南派出所接到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將其抓獲。
倪某被抓獲後,通過與2011年12月7日山南某小區視頻監控截圖中一可疑男子比較,確定倪就是該小區程某家失竊案的實施者。在證據面前,倪供認了自己盜竊程某1萬現金的事實。
在今天的法庭上,當法官問起他曾多次因犯盜竊罪受到過刑事處罰,爲何仍惡習不改。倪回答說:和妻子離婚了,生活失去意義,只有選擇重操舊業。他也曾有個幸福的家,不知爲何就不能好好珍惜。
□本報記者楊賽君通訊員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