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清
5月15日,深圳市25家市直機關的公務員走上街頭,開展50餘項便民利民志願服務。記者在現場看到,華強北商業街上數百米長的帳篷展示區一字排開,擦鞋、理髮、紅酒鑑別、珠寶鑑定、食品安全鑑定、修理家電手機數碼產品、免費照相及打印等服務應有盡有,其中免費擦鞋人氣很旺。市直機關工委書記劉恩告訴記者,當天有8000多名公務員志願者上街爲市民服務,“深圳的公務員志願者們就是這樣,用一件件好事、一點一滴的小事來影響社會,用行動引領文明、用真情服務百姓,讓城市更美好,讓社會更和諧”。(《中國青年報》5月21日)
筆者注意到,在有市民給公務員志願者“好評”的同時,很多人表示了質疑甚至批評。比如有人認爲他們是在作秀,更應該做好本職工作,在辦公室裏服務好市民,還有人提出8000多名公務員在工作日上街,市民去政府部門辦事會找不到人。其實,這些並不存在多大問題。因爲做志願服務與幹好本職工作並不矛盾,而且劉恩也說了,大家用的是工餘時間。事實上,志願服務需要所有有能力者積極參與,當然也包括公務員。
但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社會爲什麼要有志願服務,什麼內容適合志願服務?對志願服務稍有了解和研究就能知道,它是對政府公共服務的補充,屬於社會福利事業範疇。深圳公務員進行的各種服務雖然是無償的,但很多項目並不適合志願服務。比如爲市民擦鞋、照相和打印,本應是商業性服務性行爲,並不是社會福利事業。也正因爲在服務內容上越位了,纔會出現士兵“學雷鋒”上街免費爲百姓理髮引來理髮店不滿的事。同樣地,如果深圳的公務員長期上街免費擦鞋、修家電、免費照相及打印,相信一定會引起相關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抗議。
其次,參與志願服務應當是無償的。這個無償不僅體現在不求報酬,也包括不能強制由他人提供經費。報道中說,深圳的這次活動“華強北商業街上數百米長的帳篷一字排開”。那麼,這些帳篷以及擦鞋、打印等所需工具、費用,都是由公務員自己支付嗎?如果是“借花獻佛”,就違背了志願服務的精神。
回到深圳公務員的志願服務上來,筆者以爲,他們應先將屬於商業機構職能的如擦鞋、照相、打印等從服務項目中剔除,然後將那些應由民間開展的志願服務,讓公務員在業餘時間以個人身份去參與。需要政府部門牽頭並集中進行的,只能是救災、應急,以及對貧困羣體的醫療、教育等服務。總而言之,公務員上街免費擦鞋擦得再多、再好,都與志願服務關係不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