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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消息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徵求意見20日結束。
與現行的退市制度相比,上交所此次調整和增加了多項退市條件。第一是淨資產連續爲負,營業收入連續低於一千萬元的;第二是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500萬股的;第三是連續3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低於股票面值。深交所ST公司退市政策中間有明顯兩條區別於上交所退市制度,第一是對於擔保餘額超過一億元且佔資產百分之百以上的;第二是關聯方違規佔用資金餘額超過兩千萬元或者是佔用淨資產50%以上的,這兩種也需要退市。整體來說,這個政策長期來說對於整個股市的健康發展是有非常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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