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訊58歲的綦江區魚田堡人吳某總是愛幹不務正業的事。去年,他在萬盛一農貿市場扒竊1元,被處以勞教一年。鑑於他患有高血壓病不適合關押,被允許所外執行。可所外執行不到兩個月,他手又癢了。2011年9月27日,他在大巴車上扒竊1.5元。日前,綦江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檢察官表示,起點刑確定爲6個月。鑑於吳某有前科,且此次盜竊是在勞教期間發生,對其提高量刑幅度10%。鑑於此人年齡較大,身患疾病,且無正常生活來源,量刑時均有考慮。
重慶晚報記者陳國棟通訊員譚雪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