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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與他人因瑣事結怨,爲泄憤,竟將對方家中房門別住後點燃房屋,意圖燒死仇家,所幸被害人及時逃出。鑑於該男子在訴訟中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日前,北辰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5年6個月。
暫住本市北辰區的中年男子李某與被害人王某因瑣事發生矛盾,後李某預謀殺害王某及其妻魏某。今年1月22日1時許,李某攜帶事先準備的汽油瓶、打火機等物,在北辰區一拔管廠內,將王某夫婦居住的房門從外面別住,後將該房屋點燃。王某夫婦見突然起火,拼盡全力從房屋內衝出,將李某制服並撥打110、119報警。
民警趕到現場後將李某傳喚到公安機關。經查,屋內電視機、DVD影碟機及生活用品等均被燒燬。
案件審理期間,被害人王某曾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法院主持調解,被告人李某親屬一次性賠償王某經濟損失1萬元。王某夫婦對李某的行爲表示諒解,請求對其從輕處罰,並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