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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陳道報道:ST魯北(600727)繼5月12日因2011年財務信息方面存在問題被山東證監局發函責令改正之後,時隔10日,中國證監會再發兩份處罰書,認定的違法事實集中在2007年和2008年,相關責任人被罰款3萬元到30萬元不等,最嚴重者被認定爲證券市場禁入者,10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管。
ST魯北業績很爛,又剛剛被處罰,但公司股價堅挺,昨日收於5.93元,逆市小幅上漲,比規規矩矩、業績優秀的銀行股表現好多了。
證監會認定ST魯北的違法事實集中在2007年和2008年定期報告、臨時報告信息披露違法,主要表現爲重大關聯交易未予及時披露、應披露信息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未予及時披露的事項主要發生在上市公司與大股東之間。2007年度,魯北化工與大股東山東魯北企業集團總公司及其他關聯方共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265筆,其中借方發生額11億元,貸方發生額10.74億元。2008年度借方發生額11億元,貸方發生額8.3億元。魯北化工均未信息披露,也未在2007年和2008年中期報告中披露。
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主要是合成氨資產停產事項和熱電廠發電機關停事項。此外,在魯北化工的定期報告中存在短期借款餘額未如實披露的事實。
針對上述違法行爲,證監會分別對魯北化工時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祕、財務部門負責人、監事、獨董等處以不同數額的罰款;認定時任魯北化工董事長的馮久田、時任總經理的袁金量和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的吳玉瑞、時任董祕的田玉新爲證券市場禁入者,自證監會宣佈決定之日起,分別10年、5年和3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高管。
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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