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網5月25日電據韓國《朝鮮日報》報道,韓國大法院24日作出判決,判令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強徵韓國勞工的日本企業對9名勞工進行賠償。這是韓國擺脫日本殖民統治67年後,二戰受害者首次有望獲得賠償。
這9名勞工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自1941年至1944年間被強制押往日本,強制勞動了1至4年。他們對新日本製鐵和三菱重工提出訴訟,但原審以超過賠償時效爲由駁回了原告的賠償訴訟請求。
韓國大法院則認爲,日本企業主張訴訟時效已過是違背誠信原則,即使1965年韓日簽訂《韓日請求權協定》,但個人的賠償申請權並沒有消失。
韓國大法院表示,根據韓國憲法規定,日本殖民統治朝鮮半島的行爲是違法搶佔。現在的三菱重工和新日本製鐵與上世紀40年代的三菱重工和日本製鐵實質上是相同企業,因此應予以賠償。
韓國大法院對本案做出終審判決後,如果三菱重工或新日本製鐵拒不執行,受害人有權使用扣押其在韓國國內的財產等強制執行方式,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