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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吳亞東通訊員陳長燦2011年6月,王某將他家三室一廳一廚二衛的單元房改建成六房六衛,形成“房中有房”的格局,租金收入上漲了一半,卻引發了樓下鄰居李某的不滿,因爲王某家有五間衛生間正好位於李某家廚房、飯廳、客廳、臥室等場所的上方,所產生的排水、噪音等令李某不堪忍受,改建的衛生間是否符合防水要求,也令李某擔憂。協商未果,李某訴至法院。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審判決,因王某改擴建的六個衛生間有五個嚴重影響了李某的起居生活,王某必須拆除其不符合設計要求的五間衛生間及排水管道。
-以案釋法誇張擴建違規須拆除
福州中院認爲,王某改變原有房屋設計規劃,在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擴建五個衛生間並鋪設下水管道,其改擴建行爲不但違反了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且根據社會善良風俗判斷,這些改擴建的衛生間所產生的排水、噪音等已足以對樓下住戶的生活環境及消費心理造成嚴重影響,均已構成對樓下住戶相鄰權的侵害,因此必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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