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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說法
本期案苑版的案例多數涉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而所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就是人們常說的交強險,指的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通事故發生後,往往由於醫療費用和賠償金數額產生爭執,一些肇事司機甚至沒有能力賠償,交強險條例就是在這種背景之下出臺的,實施於2006年7月1日。依據交強險的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爲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按照以下法定程序申請賠償: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覈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正當合法的權益,法律自然會全面保護,但是對於騙取保險金的犯罪行爲,法律也必會嚴懲。如果爲了騙取保險金而故意造成被保險人傷殘、死亡,還會依照刑法數罪併罰。
(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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