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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及後任皇帝制定並推行了一系列符合實際的制度和政策,其繁榮遠超漢唐。
學者對“杯酒釋兵權”看法不一。我認爲,採取某種方式解除兵變之憂,這是專制社會的必然。相比之下,宋太祖的做法也較爲合理和人道。宋太祖收回地方將領的兵權以後,又針對前朝歷代的流弊,進行了體制上、制度上的大變革。
一是改革軍制。取消禁軍最高統帥殿前都點檢、副都點檢職務,朝廷設樞密院掌管調動軍隊,但無統兵權。三帥統兵權和樞密院調兵權職責分明,相互制約,直接對皇帝負責。軍隊實行更戍法,定期換防,將帥常調,以防止官兵“親黨膠固”。
二是改革行政。宰相下設數名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以分其軍、政、財三權,使宰相無法獨攬大權。對獨霸一方的節度使,則採取“稍奪其權,制其錢穀,收其精兵”的辦法,逐步從地方調回都城擔任閒職,其原領州郡由朝廷控制,委派文官任知州、知府,直接對朝廷負責。
三是改革財政。規定地方財政每年賦稅收入,除支度給用外,凡屬錢幣之類,“悉輦送京師”。
經過改革,宋朝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得到強化,政治趨於穩定,爲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宋真宗至宋哲宗統治時期,北宋繼續改革經濟制度,實施兩稅法、代役制和租佃制等,又進一步刺激了經濟的發展。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北宋通過改革,採取了以文立國的國策,實行文人統治。宋太祖把科舉制度作爲人才選拔的基本制度,無論寒門士子,還是農桑人家,學而優者,均可以出入廟堂。文官出任中央及各地最高行政長官,地位居於武官之上。軍隊是軍無常帥,帥無常軍。地方官員的主要責任是牧民,守土之責由中央任命專職的軍事長官去處理,二者皆由中央調遣,互不統屬。這就徹底革除了唐以來軍閥割據的政治傳統,也徹底消除了五代朝代頻繁更替的政治基礎。據史載,太祖立國之後,曾在太廟裏刻下祖訓,其中的一條是:“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 ”這是中國歷史上較爲開明的政策,確保了文官政治,並且得到切實執行達300年之久。
由於宋代皇帝都能較好地執行太祖的祖訓,大臣和文官也敢於發表意見,使皇權得到一定的束縛,大臣參與決策與執行政策的權力比前朝都大。廟堂之上,君臣爭論不已;江湖之中,書生指點江山。這種開明的政治氣氛,造成知識分子政治上有理想、文化上有創新、道德上有追求、生活上有保障。這種比較開明的政治爲他朝罕有,也爲宋朝的迅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作者:郭軍寧
——摘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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