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填補被其揮霍的幾百萬元贓款,李某在逃亡路上不斷購買彩票,企圖有朝一日中得彩票頭獎,半年不到,最後的62萬元便揮霍殆盡。24日,福建省三明市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向檢察機關提請對犯罪嫌疑人李某執行逮捕。
現年22歲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出生在漳州,但從小跟隨父母來到三明生活。2011年4月,李某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受害人範先生,李某多次邀請範先生、林先生和黃先生等人出入高檔酒店、KTV消費,塑造成一個有錢人的假象,騙取了受害人範先生的信任。
見時機成熟之後,李某以虛構投資車行、酒店的事實及以投資鐵礦、出口茶葉等生意項目需資金週轉爲由,以承諾高額回報的方式,陸陸續續找受害人範先生借款達321萬元。但實際上,李某並未將321萬元借款用於任何投資,除了歸還範先生140.41萬元本金外,剩餘的180.59萬元除了小部分被其用於“拆借”還款、支付給陳先生、黃先生和範先生本人高額利息外,全部用於個人的揮霍。
在此期間,李某還以同樣手段,從鄭先生手中借走人民幣300萬元。眼見拆東牆補西牆的日子日益難過,在到期還款後,李某便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後李某被債主逼得無奈,於2011年9月27日攜帶62萬元現金悄悄逃離三明,千里迢迢趕至江蘇崑山市躲藏。
逃亡途中,爲了能扳回被其揮霍的贓款,李某將62萬元現金的大部分都用於了購買彩票,希望中得500萬元頭獎。僅半年時間,62萬元便被其揮霍殆盡。 (風信子)
風信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