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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合川區草街街道龍潭村發生的森林火災,儘管已經撲滅1個多月了,但在草街街道辦,一場圍繞救火補貼的“大火”至今仍在燃燒。
記者5月27日從合川區瞭解到,因爲違規發放救火補貼,草街街道辦書記、主任被免職,但仍以副書記、副主任身份繼續主持工作。這引發羣衆不解,這裏的書記、主任到底是被處理了還是沒被處理呢?
幹部撲火一天補貼700元?
4月2日,草街街道龍潭村發生森林大火,直到4月3日下午大火才最終被撲滅。
火災面積達300畝左右,主要燒燬了一些退耕還林地和荒山野地,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目前,縱火嫌疑人吳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草街街道考慮到當時系放假期間,對趕來參與滅火的街道幹部每人按4月2日上午200元、下午200元、晚上300元,4月3日400元的標準發放了救火補貼。
對此,有羣衆稱按照公務員管理相關規定,街道幹部參與搶險救災不能發放津補貼。爲此,4月26日,草街街道召開機關工作人員大會,提出以車船票、餐票、差旅票等名義發放救火補貼,幹部的補貼和過節費由街道副主任李某某組織票據,而一般工作人員的票據由農技中心蔣某尋找,然後在街道財政所統一報銷。“五一”節前,草街街道給幹部職工發放了救火補貼費用。
由此,在當地引發了一場關於“幹部撲火一天補貼700元是否合適”的爭論。
關於“街道幹部領高額救火補貼”一事,街道辦分管農業的副主任李永明的說法是“不存在”,不過他承認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生活費、買水等開銷是如實報銷,並且民兵確實要發放補貼,具體數額他不願透露;街道辦主任胡平說,除了救火中必需的生活費、交通費和應急物資開銷外,沒發任何補貼;草街街道黨工委書記陳玖霖則稱,參與撲火的民兵、機關幹部都沒有一分錢的補貼,完全是造謠。
不汲取教訓,反而“論功行賞”
5月26日,記者輾轉聯繫上最早揭發此事的舉報人。因爲不肯透露真實姓名,記者姑且稱他爲“德先生”。
雖然不肯透露姓名,但德先生自稱是草街街道辦的一名工作人員,全程參與了4月2日、4月3日森林火災的撲救,還參加了4月26日的街道幹部大會。
德先生說,在4月26日的街道幹部大會上,主要領導不但沒有總結教訓,反而“論功行賞”。補貼標準一出,會場譁然。
“去(救火)了的就有錢,沒去的就沒錢。”德先生說,4月2日火災發生後,街道幹部和工作人員都被組織起來,但有的原地待命,並未投入火場參與撲救。“而且以前參加撲火,也從來沒有說要發錢的。”
德先生承認,自己也得到了1100元的救火補貼。此外,還以各種名義(車船票、餐票、差旅票等)給每人報銷4000元。“五一”節前,街道共計發出近20萬元過節費。
德先生補充說,“五一”節過後,由於羣衆對發放救火補貼一事仍然議論紛紛,街道領導便向各個部門打招呼,統一口徑。
德先生告訴記者,除非是紀委來查,否則很難查個水落石出。
相關責任人免職仍留用?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合川區紀委對德先生等人的舉報高度重視,立即組成了以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羅先德爲組長的調查組,對此事件進行了調查處理。
5月25日上午,合川區在草街街道召開大會,區委領導在大會上宣佈:區紀委對草街街道違規發放補助行爲進行了深入調查覈實,根據相關紀律規定,區委決定免去陳玖霖草街街道黨工委書記、胡平草街街道主任職務,同時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陳玖霖黨內警告,胡平行政警告。兩人繼續以副書記、副主任職務主持工作。對違規發放的補助進行全額清退。
按說此事到此可告一段落,但有羣衆向記者反映,原書記、主任由正職調整爲副職,但還是主持當地的工作,這明顯違背了重慶市實施《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辦法的第十三條:“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規定。
“這有點讓人不能理解。”反映人告訴記者。本報記者李國實習生肖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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