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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丹我漲你的物業費,你投我的贊成票。可能嗎?昨天本報頭版頭條報道了這一新鮮事:閔行區萬科城市花園新區的物業費漲價動議,有92%的業主投了贊成票。
物業賬實話實說,全透明換來理解;漲物業費,但不降低服務。城市花園新區的這一做法,的確贏得了業主的心。
見多了公衆對水、電、煤漲價的質疑,也常聽到物業公司訴說物業費收不齊的窘迫,在此起彼伏的漲價聲中,總會有理性的聲音“跳出來”,講一講權利和義務對等的道理,告訴公衆,在享受權利的同時,一定要懂得盡義務。這話沒錯。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可是爲什麼總有那麼些人,在享受着物業公司服務的同時,就是不想痛痛快快地繳納物業費呢?其實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物業公司的賬目沒能做到公開透明;二是,物業公司的收費和服務質量不對等。個體業主跟物業公司相比,在力量上處於弱勢。對一些服務不如人意的物業公司,業主往往會選擇以不繳納物業費來對抗。
如何落實業主的權利?物業賬目的公開透明很重要。城市花園新區之所以能得到業主的理解,就在於把問題說清楚,讓業主自己拿主意,充分尊重了業主的知情權和決策權。物業公司本來就是通過提供服務賺錢的,計算成本合情合理。在物價上漲、人力成本上漲的情況下,一些物業公司往往通過減少服務人員、降低服務質量來保持營利狀態。作爲業主,如果按期上繳物業費,卻常常被小區馬路上的狗屎、果皮之類滑倒,或者因樓道里的污物、垃圾“鬧心”,那他考慮的,恐怕不僅僅是居住條件的問題,還會考慮物業管理對樓盤價格的影響。
物業公司不能公開透明,搞信息不對等,不尊重業主的權利,擅自降低服務質量,這是違背業主權利原則的。物業公司無權替業主“拿主意”,而是應該學會尊重業主的權利,通過積極的協商、以公開透明的賬目,取得業主的信任和理解,共同把小區的服務搞上去。
近期滬上不少的物業小區,正在醞釀物業費漲價,但因爲操作不規範和不透明遭遇業主反感,甚至強烈反對。有的小區降低了服務標準,導致業主不願繳物業費,形成惡性循環。這好像成了一個物業管理中的死結。其實問題並沒有那麼嚴重,關鍵還是要弄清問題的癥結所在。城市花園新區的做法,可以說爲其他物業公司做出了示範。尊重業主的物權、提高物業服務質量,是物業公司贏得客戶的不二選擇;而享受到權利的業主,纔會樂於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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