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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朝陽檢察院共受理24起猥褻兒童案件,平均每年8件。雖然被告人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2年半不等,但留給父母、孩子的是心理上難以彌合的傷害。朝陽檢察院對這24起案件進行分析後向社會做出預警和提示。
熟人作案竟佔了一半
猥褻兒童案件中的兒童是指不滿14歲的男孩和女孩。從朝陽檢察院3年的案件統計情況看,2至4歲的有4起,5至6歲的有7起,年齡最大的受害兒童12歲。24起案件中有22起侵犯的對象都是女童。而這些案件的被告人爲鄰居、親戚、朋友的佔到了案件總數的50%。
有一個兩歲的女孩,剛會說話,媽媽在院裏洗衣服,小女孩就跑到鄰居家玩。因爲是夏天女孩穿得較少,男鄰居產生衝動,對女孩進行了侵犯。孩子不知道怎麼回事,回來也沒有馬上告訴母親,但總是說疼,後來母親意識到孩子被侵犯才報警。
還有一個5歲女孩,平時被父母託付給20歲的表叔照看。表叔在小女孩外出去小花園玩的過程中對小女孩進行了侵犯,父母后悔不已。
一名北京籍的6歲女童,其繼父趁孩子媽媽不在家中將女孩猥褻。孩子媽媽回來後非常氣憤,很後悔爲什麼把女兒單獨放在家裏。爲了女兒,母親堅決要求和孩子的繼父離婚,並報警。
父母監護不到位有漏洞
檢察院調研發現,家長無力監護或長期不盡監護職責,疏於管理、庇護和教育是女童遭受侵犯的重要原因。
在30個被猥褻的女童中,被害人只有3名是北京籍,其他27人均是外地來京子女。家中一般都是兩個以上的小孩,父母忙於生計很少照管到自己的孩子,致使孩子在外面玩時受到侵犯。
一名61歲的被告人見到4個女孩在空地的廢舊汽車上玩耍,便主動上前抱她們上來,在抱的過程中他將手伸進女孩的衣服。如此連續三天,女孩們發現不對回去和父母講,被告人才被抓獲。
一名19歲保安員,一天值班碰到一個9歲的女孩在找洗手間,他看到女孩的媽媽在大廈的門口等着,沒有跟進來,就尾隨女孩進了洗手間,對女孩實施了猥褻行爲。
在某廣場上,一個保安員見很多漂亮的小女孩在玩輪滑,他趁小女孩摔倒時假裝去扶,趁機對小女孩進行侵犯。剛開始的時候女孩和家長都沒有在意,連續幾天之後才發現他的險惡用心,於是向公安機關報警。
作案者大多文化低自控差
24名被告人中,有6名北京籍的被告人,其餘18人均是外地來京人員,身份均是農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盲和小學文化佔大多數。
他們遠離家鄉,遠離親人,來到繁華的北京,環境的差異、不懂法、再加上黃色光盤的引誘,導致他們控制力下降。
一位父親帶女兒去一家便民超市買東西,父親爲了鍛鍊小女孩,就交給她錢,讓她進去買一盒酸奶。女孩進到超市不到3分鐘,就被一個65歲的被告人強行侵犯,原因竟然是他剛看完黃色光盤。最後此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注意保護和心理救助
朝陽檢察院檢察官付曉梅表示,社會、學校和家長應合力加強對孩子防範性侵犯方面的教育。
父母要切實履行監護職責,避免孩子處於無人看護的狀態,並向孩子教授自我保護的知識,避免利誘;遇到侵犯要學會呼救。
對於受害兒童,父母要進行心理開導,必要的時候可以求助專門的心理諮詢機構。也可通過設立校園心理諮詢室、心理諮詢機構進校園等活動,使隱性案件的受害兒童可以及時得到專業救助,將案件對他們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避免這些孩子長大之後在性取向和生理方面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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