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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濱海新區促進民辦學前教育發展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正式施行。根據該《辦法》,新區將通過設立專項資金、補貼辦學、積極引進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國內外著名幼教機構等方式,促進新區民辦幼兒教育健康發展。
在財政支持方面,各管委會應根據本地情況,每年撥專款或通過接受捐贈設立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添置更新教學設備、改善教學設施、表彰和獎勵對民辦學前教育發展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對塘沽、漢沽、大港管委會域內規範辦學,符合民辦幼兒園設置標準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還將按照每個學位每月100元的標準,由新區、管委會財政分別擔負50%的比例給予補貼。
在招生和師資方面,民辦幼兒園享有與同類公辦幼兒園同等的招生權。依據民辦幼兒園辦學能力和生源規模覈定,在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可依法自主確定招生範圍、標準和方式。爲鼓勵師資在公辦與民辦幼兒園之間自由流動,教育、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將民辦幼兒園的教師納入培訓規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加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學術交流和社會實踐,並且民辦幼兒園可以在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受同等待遇。
在辦學模式上,民辦幼兒園的舉辦者可以用資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以及其他財產作爲辦學出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可以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依法獨立開辦學前教育機構或以股份形式合資開辦,可以與公辦學前教育機構聯合辦學,也可與境外人士或學前教育機構合作辦園。(記者鄒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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