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訊《安徽省食品安全違法行爲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下文簡稱《暫行辦法》)於日前正式下發到各縣市及部門,並要求貫徹執行。《暫行辦法》對食品安全舉報獎勵相關事項進行了明確界定,其中惹人眼球的是,每次舉報獎勵金額最高可達20萬元。
兩種情況下舉報可獲獎勵
據瞭解,所謂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爲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採取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食品安全有關部門反映食品安全違法行爲,提出投訴請求,依法由食品安全有關部門處理的活動。
一般情況下,舉報共分爲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兩種方式。不過究竟什麼樣的舉報才能獲得獎勵?對此,《暫行辦法》規定:舉報的違法行爲經查證屬實的,且行政處罰的罰沒款入庫金額超過1000元或人民法院判決有罪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只有具備這兩種情況中的一種的舉報才能獲得獎勵。”
每次舉報最高獎勵20萬元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舉報的違法行爲經直接查處的食品安全有關部門查處結案後,按罰沒款入庫級次由財政部門按照行政處罰罰沒款入庫金額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
“換言之,先是舉報人舉報,後經過查處機構進行查處並進行相關處罰,根據處罰所得來對舉報人進行獎勵。”據介紹,罰沒款入庫金額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獎勵舉報人500元;罰沒款入庫金額1萬元以上的,按罰沒款入庫金額的5%獎勵舉報人。“每次舉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對於舉報的違法行爲被人民法院判決有罪的,由與法院同級的財政部門按照下列額度給予一次性獎勵:被處罰金的,按罰金的5%獎勵舉報人;被判處刑期的,刑期一年以下的(含一年)獎勵舉報人5000元,刑期一年以上的按每超過一年獎勵5000元累加;刑期和罰金並處的,按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分別計算後就高獎勵,同樣,每次舉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舉報人認領獎勵流程須知
對於舉報人來說,當舉報完成後,究竟通過什麼程序獲得獎勵?對此,《暫行辦法》明確提出,直接查處舉報的食品安全有關部門應於結案後10個工作日內,對舉報人舉報事實、獎勵標準予以認定,並提出獎勵意見,報至與罰沒款入庫級次同級的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送與其同級的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於匿名舉報,直接查處舉報的食品安全有關部門在提出獎勵意見後,應於10個工作日內將匿名舉報人設置的代碼覈對無誤後密封並加蓋啓封章,與其聯絡方式一併送同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實質上,舉報獎勵分發事宜是由各級食安辦負責,各查處部門先將罰沒款上交財政,待確定需要分發舉報獎勵時,再由財政撥款至食安辦進行統一分發。”據介紹,通常情況下,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自接收到同級財政部門覈撥的獎金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的時間、地點和金額。
(本報記者任自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