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案情】
原告徐某訴被告謝某等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7月,原告乘坐謝某之子鄧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與一輛車牌號爲粵T6C538號貨車相撞,致使原告受傷及兩車輛損壞,鄧某死亡。香洲區法院判決謝某在繼承鄧某遺產的範圍內賠償徐某醫療費等費用5萬餘元。
由於粵T6C538號貨車已向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分支司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謝某另案起訴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香洲區法院判決平安保險中山支公司賠償謝某死亡賠償金5萬元。
2011年5月,徐某向香洲區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請求謝某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執行過程中,經調查,謝某並未繼承鄧某的遺產。對徐某提出凍結執行死亡賠償金5萬元的申請,2011年6月16日,香洲區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凍結謝某在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應得的保險賠償金5萬元。謝某隨後提出案外人異議,主張死亡賠償金爲其所有,並非鄧某遺產,請求法院中止對死亡賠償金的執行。
【審查】
香洲區法院經審查認爲,異議申請人謝某雖然爲執行案件被執行人,但判決內容爲謝某在繼承鄧某遺產的範圍內賠償徐某醫療費等費用,謝某作爲被執行人承擔附條件的、有限的義務,與承擔全部義務的被執行人有區別。同時,本案謝某主張對死亡賠償金5萬元享有所有權,謝某所主張的所有權是足以阻止死亡賠償金交付的實體權利,因此,本院對謝某提出的異議請求以案外人異議立案審查。本案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應支付的死亡賠償金是中山中心支公司基於鄧某的死亡而對鄧某母親謝某所作的賠償,所有權人爲謝某,並非死者鄧某的遺產,本院(2011)香民一初字第239號、第3241號民事判決書均判令謝某在繼承鄧某遺產的範圍內賠償徐某醫療費等費用。因此,本院應中止對該死亡賠償金的執行。香洲區法院最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之規定,裁定中止對謝某在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應得死亡賠償金的執行。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爲執行行爲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該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有其他足以阻止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定,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從上述規定內容來理解,被執行人作爲當事人只能提出執行異議,不能提出案外人異議。但目前實務界已基本形成的共識是:執行異議主要是針對程序違法提出的異議,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的執行異議是一種程序意義上的救濟制度,而對於對執行標的主張所有權或其他足以阻止執行標的轉讓、交付的實體權利的,應以案外人異議程序審查。
香洲區法院判決謝某在繼承鄧某遺產的範圍內賠償徐某醫療費等費用,徐某以謝某爲被執行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無不當。但與承擔全部義務的被執行人有區別的是,謝某作爲被執行人只承擔附條件的、有限的義務,除謝某繼承鄧某的遺產外,法院並不能對謝某的其他財產強制執行。換言之,當謝某繼承了鄧某遺產時,謝某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爲被執行人;而當鄧某沒有遺產可供繼承或謝某因其他原因未繼承鄧某遺產時,謝某並不是當然的被執行人。從上述角度來理解,此時可視謝某爲該執行案件的案外人。
謝某對5萬元死亡賠償金提出的異議,實質是謝某主張死亡賠償金的所有權人並非鄧某,所有權人爲謝某,謝某所主張的所有權是足以阻止死亡賠償金被強制執行的實體權利。如果不考慮謝某的被執行人身份,對該異議請求應以案外人異議審查應沒有爭議。
事實上,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死者支付的死亡賠償金的所有權問題,目前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並無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空難死者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爲遺產處理的覆函》也僅爲針對空難死者死亡賠償金所有權問題的批覆,而空難死者死亡賠償金與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死者支付的死亡賠償金在賠償主體、賠償目的等諸多方面存在不同。最重要的一點是,在空難發生時,死者是沒有任何過錯的,空難發生後,死者不需要對空難損害結果承擔任何義務;而交通事故死者對交通事故損害結果可能存在過錯,可能需要承擔賠償義務——徐某案件中鄧某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就是典型案例。因此,對此類異議的處理在案外人異議審查後,進入案外人之訴或申請執行人許可執行之訴,通過訴訟程序進行全面的實體審理,更有利於案外人或申請執行人行使救濟權利。從此意義來看,謝某提出的異議以案外人異議程序審查處理更有利於保護案外人、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綜上所述,既然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已查明謝某並未繼承鄧某遺產,謝某此時並非當然的被執行人。謝某針對死亡賠償金提出異議,執行法院應賦予謝某執行案件案外人身份,對該異議申請以案外人異議立案審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