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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洪俊武)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公告,宣佈從7月1日起調整2012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計繳工資基數,調整後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合計)最高將達到6777元。
據瞭解,2011年度佛山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爲6180元,經過此次調整後,月繳存額的最高額度增加了597元,同比增幅爲9.66%。按照相關公式計算,2011年佛山城鎮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爲40662元,月均爲3388.5元。而相應的,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低於5%、不得高於20%的規定,2012年度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下限爲2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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