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午9:00
本報訊壽縣安豐鎮李灣村村民汪某,爲牟取蠅頭小利,替竊賊切割盜竊來的自動車輛,被公訴機關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告上法庭,今天上午9時,汪某帶着極其悔恨的心情在肥西縣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現年42歲的汪某原是個本分的農民,後來開了個修理鋪,家庭經濟狀況還算不錯。2009年7月22日,合肥市青年江某兄弟(均已被判刑)從合肥市蜀山區樊窪路盜竊一輛運垃圾的車。8月初,江某兄弟通過本案另一涉案夏某將該車以3700元銷贓給王氏父子(均已被判刑)。王氏父子知道自己低價收購來的自卸車是江某兄弟盜竊來的,因此遲遲不敢將車整體銷售。爲了早日將車賣掉,便找到會切割手藝的汪某將車切割成塊,化整爲零。而汪明知王氏父子委託切割的車輛是收購來的贓車,仍經不住幾百元工錢的誘惑,幫助王氏父子把這輛運垃圾的車切割後讓其以廢品銷贓。經價格認證部門鑑定,該車價值3.25萬元。
當年的11月中旬和11月底,汪某又先後兩次幫助王氏父子切割收購來的價值爲1.32萬的麪包車和一輛價值5.58萬元的自卸車。2010年初,此案告破,同年10月江氏兄弟和王氏父子等人分別被合肥市中級法院處以重刑。而汪某知道自己的行爲觸犯了法律,便一直在外潛逃。去年9月22日,汪在上海市浦東區被警方抓獲歸案。
本案另一涉案人夏某,不僅協助江某兄弟銷售盜竊來的贓車,同時還參與一起盜竊自動車輛的犯罪,分別構成盜竊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今天與汪某一起同庭受審。在庭審現場,汪某當庭悔過,希望法庭能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通訊員李平本報記者楊賽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