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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玉建一座人行天橋,需要多少錢?在不長的時間內,廣州市相關部門先後給出了兩個答案:1200萬元和500萬元。
據南方日報報道,廣州市發改委的一份文件顯示,當地近期擬建的20座天橋,平均投資接近1200萬元。隨後,廣州市建委澄清:廣州市政府擬投資8086萬元,建設10座人行過街設施和完成部分天橋加建雨篷計劃。這批天橋的均價爲508.6萬元,不足先前文件的一半。
如果沒有最初的信息公開,恐怕就不會有如此戲劇化的數字變動。信息公開的目的是讓公衆知曉政府的政務行爲,並在此基礎上行使監督權。從這個意義上說,廣州公開擬建天橋的投資費用,並及時迴應公衆的質疑,這種主動接受監督的態度,是值得稱道的。
近年來,不少監督線索,都來源於政府公開的信息。一些不合理的政府採購,疑雲重重的人事任命,從採購招標公告、幹部任前公示中,被發現端倪。例如前段時間的“湘潭神女”事件,就是在幹部任前公示中暴露了擬任區發改局副局長過於年輕,僅爲“90後”,由此查出違規提拔的問題。
在信息公開的大趨勢下,一些政府工作的失誤和紕漏被曝光,讓一些官員很不適應,也不知道怎麼迴應。然而,即便信息不公開,這些失誤和紕漏,也依然存在,而內部監督往往礙於人情和利益,無法徹底。只有公開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才能促使政府部門和官員直面問題、改進服務。
當然,也有人擔心,如果少數人摸清了信息公開的“套路”,打着信息公開的幌子掩蓋問題,怎麼辦?解決的辦法之一,無外乎更進一步的信息公開,讓公衆更全面、更深入地瞭解政府工作。而當前的信息公開程度,離公衆的期待,還是有一定距離的。
廣州天橋的平均投資,爲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別?根據建委負責人的解釋,建設天橋的總投資要以招投標的中標價格爲準,此前的所謂“天價”建設費並非實際支出。另外,發改委公佈的是總投資,建委公佈的是建造費;發改委的數字是“概算”,建委的數字是“估算”,更加準確一些。“還有就是因爲財政投資的項目一旦出現意外情況,追加費用比較困難,所以當初上報的時候就將投資往上浮了一些。”
從這裏就可以看出,所公佈的數字,是比較含糊的;甚至可以說,相關部門給出的數字,有較大水分,預留了“漫天要價就地還錢”的空間。前後兩個數字差距巨大的原因,值得更多追問;擬建天橋爲何從20座“砍”到10座,也讓人不解。相關部門切勿“高估”公衆的理解能力,還是把投資總額的具體項目一個個地公佈出來,讓公衆看看錢都準備花在哪裏,這樣,既減少了公衆“誤解”的可能,也壓縮了少數人從公共利益中尋租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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