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酒後妄爲,用石塊砸損銀行兩臺自動取款機,逃逸途中被警方抓獲。日前,該男子被南開區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2011年10月22日24時許,在本市打工的內蒙古男青年許某飲酒後,來到本市南開區一底商內。藉着醉意,許某拿起石塊將安裝在此的中國建設銀行兩臺自助取款機砸毀。後許某在逃逸過程中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經鑑定,被損自動取款機防爆屏等物品共計價值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