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綜合新華社快訊:今天上午,包括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
修改完善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規定,適當降低持有人大會門檻,並引入二次召集大會制度;
加強基金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增加了基金組織形式,引入理事會型和無限責任型基金;
設專章對基金銷售、基金銷售支付、基金份額登記、基金估值服務等相關服務業務作了明確規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
我國80歲以上高齡老人超過2000萬,失能、半失能老人約3300多萬,對社會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爲此,草案將現行法“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爲“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爲基礎”,對家庭養老重新定位,並針對現實中老年人住房等財產權益易受侵害及老年再婚配偶法定繼承權難以保障等問題加強對老年人的保護。
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
將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有效期從最短180日縮短爲90日。
預算法修正案草案
從嚴規範了地方債務,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只有法律或國務院規定纔可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代地方政府發行債券。
首次規定各級政府預算、預算調整、決算,應及時向社會公開,但涉及國家祕密的內容除外。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
針對部分用工單位把勞務派遣作爲用工主渠道等問題,草案嚴格限制了勞務派遣用工崗位範圍並明確:載明或約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符合同工同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