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本市財政部門獲悉,爲切實減輕企事業單位和人民羣衆負擔,本市上月末編制印發了《天津市2012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以下簡稱《收費目錄》)。
據悉,今年新版的《收費目錄》與去年相比,取消一級收費項目2項,二級收費項目3項;轉經營性收費三級收費項目1項;增加二級收費項目2項,三級收費項目1項。取消的收費項目爲:超限車輛檢測費、圖書借閱IC卡工本費、幼兒園管理費、保育費及其他和家庭聯辦託兒所手續費。增加的收費項目有: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幼兒園住宿費、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取消我市原幼兒園收費中的管理費、保育費及其他和家庭聯辦託兒所手續費,將幼兒園收費項目調整爲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同時,原幼兒園收費和家庭聯辦託兒所手續費專用收費票據停止使用,在新專用票據統一印製前,幼兒園收費暫使用財政部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票證。
《收費目錄》還規定,對於小型微型企業,應嚴格按照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免徵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的通知》中規定的暫免徵收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執行。我市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按調整後的《收費目錄》執行。各部門、各單位一律不得擅自設立新的收費項目和自行調整收費標準。
各執收部門在向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收費時,必須同時出示《收費許可證》和《收費目錄》,使用財政部門監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該《收費目錄》不包括中央駐津單位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