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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入夏以來,結合入室盜竊、街頭“兩搶”等侵財類案件高發的治安特點,公安薊縣分局自6月底開始,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了爲期百日的“颶風”專項行動,重拳打擊帶有夏季特點的多發性侵財犯罪活動,穩定夏季治安。行動開始以來,通過層層狠抓隊伍動員,堅固夏季治安整治意識,注重現案細節突破,強化各警種職能優勢,綜合運用多種打擊手段,先後取得了一大批破案打擊戰果。特別是近期連續打出一個又一個的漂亮仗,形成了圍殲侵財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
查疑辯奸見財起意嫌疑人低頭認罪
7月19日上午,薊縣分局興華街派出所接轄區羣衆報警稱:其家中的一條金項鍊剛剛被盜,懷疑是到其家維修空調的師傅所爲。該所民警立即趕到調查,得知當天事主家中空調機發生故障,找來修理工孟某進行維修,後修好空調的孟某離開。事主發現與空調遙控器一起放置的金項鍊不見了。當天事主家中除了孟某沒有來過其他人員。事主懷疑是孟某盜竊,遂找到又去別處維修的孟某。孟某與事主來到家中後,信誓旦旦宣稱自己並未見過事主的金項鍊,爲此雙方還發生了爭吵。民警將孟某帶回所內進一步調查,孟某仍堅持自己的說法,民警對孟某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也未發現金項鍊。爲查清原委,民警再次進行現場勘查,最終在事主家沙發墊下找到了失竊的金項鍊。事主對此疑惑不解,因爲前天晚上他還查看了那條金項鍊,不可能是家人放在沙發墊下面。民警綜合案發前後情節,認定孟某有作案嫌疑。遂再審孟某,面對民警拋出的疑點和耐心的教育,難以自圓其說的孟某心理防線被攻破,如實承認了自己盜竊事主金項鍊的事實。當天,孟某接到事主電話爲事主修理空調,因與事主都認識,孟某幹活時事主沒有在旁邊。當孟某取空調遙控器進行調試時,發現裝遙控器的盒子裏還有兩個首飾包,頓起貪念的他取出一個包內的金項鍊藏進了自己的口袋。沒想到事主很快發覺並找到其頭上,驚慌害怕之餘,其假借幫事主尋找之機,悄悄將項鍊塞回了事主家沙發墊下面,以爲這樣就可以瞞天過海,逃避法律的制裁。
專案巡控熟記特徵連續擒獲嫌疑人
進入6月份以來,薊縣南部地區接連發生多起飛車搶奪金項鍊案件,嫌疑人駕駛摩托車,以獨行婦女佩帶金項鍊爲目標,得手後迅速駕車逃離。公安薊縣分局高度重視這一多發警情,專題召開有刑偵支隊、案發轄區派出所參加的系列飛車搶奪案件偵破協調會,梳理所發案件,對嫌疑人特徵進行刻畫,部署排查及專案防控打擊工作。下窩頭派出所轄區7月16日中午曾發生的一起搶奪金項鍊案件,案發地點在一線穿公路程子口村,被搶的事主是該村一名女青年。由於事發突然,嫌疑人逃跑速度很快,被搶女青年報警時,只提供出嫌疑人駕駛着一輛無牌照紅色摩托車,由東向西逃竄。派出所接報警後曾組織追擊,但沒有發現嫌疑人蹤跡。後爲獲取到更多的嫌疑人特徵信息,民警沿嫌疑人逃跑方向訪查,確定嫌疑人着紅白黑相間T恤衫、牛仔褲,所駕摩托車前輪有剎車盤。通過搜尋嫌疑人行進軌跡,認定嫌疑人是熟悉現場環境的本地人。分局部署的專案防控行動後,該所結合前期工作,一方面民警在轄區全面排查符合條件嫌疑人,另一方面對重點路段展開密集化巡邏,提高與嫌疑人的碰撞率。7月29日16時許,該所民警在一線穿公路巡邏時,發現一名男青年推行着一輛摩托車向東行進,其衣着特徵及摩托車與嫌疑人特徵完全一致。民警當即對其盤查並將其帶到派出所。從其身上攜帶的駕駛證中,民警發現裏面藏有一節金項鍊環。審查確定此人爲臨近鄉鎮韓某某,面對民警拋出的一個個證據,其初步交代了近期先後在東二營、東趙各莊、下窩頭等地騎摩托車搶奪金項鍊作案多起的犯罪事實,藏在駕駛證內的項鍊環爲其在作案中拽拉散落之物。同樣手段,此間文昌街派出所擒獲溜門入室盜竊嫌疑人。7月29日上午,一名當事人正在屋內睡覺時,被異常響動驚醒,只見一名陌生男子站在屋內,剛要起牀呼救,陌生男子已奪門而逃,事主追出見嫌疑人拐向村南胡同消失,後發覺手機和現金被盜報警。文昌街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經瞭解,嫌疑人20歲左右,身高近一米八,體態偏瘦,留短髮,穿黑色T恤、牛仔短褲。此後,民警通過綜合分析嫌疑人作案過程和逃跑路線,認定嫌疑人屬臨時起意作案,推斷嫌疑人對案發周邊環境比較熟悉,很可能在附近居住。爲將嫌疑人捕獲,該所民警依照嫌疑人特徵,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對案發周邊小旅館和私房出租戶的清查行動,同時對附近街道展開蹲堵、巡邏。8月2日中午,巡邏民警在城內商貿街發現一獨行男子與嫌疑人體貌特徵一致,民警當即上前盤查,從其身上搜出了一部與被盜物品一致的手機。可疑男子稱自己是商貿街洗浴場所的服務生,手機是自己前些天買的。民警聯繫事主辨認,確定此男子就是嫌疑人,手機正是其當天被盜之物。至此這名河南籍嫌疑男子侯某某低頭認罪,如實的交代了其在自己租房處附近轉悠中,見事主的房門沒鎖便悄悄的溜進屋內實施盜竊的經過。
圍追堵截連續搜索兩小區清出劫匪
7月26日18時18分,薊縣分局110接報,一名婦女剛剛在鑫海東苑小區樓道口被兩名男子持刀搶走一條金項鍊,後兩名嫌疑人分頭跑步逃走。110值班人員針對嫌疑人徒步而逃的情節,立即啓動以城區爲主的區域布控搜捕預案,轄區興華街及其他城區派出所、巡警、交警、刑警接到指令後迅速在案發現場周圍區域張網查緝搜捕。期間,110值班人員通過與事主聯繫,得知案發後一名小區物業人員曾跟蹤追趕嫌疑人。圍繞這條線索,值班人員聯繫到這名物業人員,得知一名嫌疑人逃進案發居民區附近的營房村。值班人員據此通知各參戰單位,火速向營房村彙集。經第一時間趕到的興華街派出所民警調查瞭解,追擊的物業人員撿到了嫌疑人丟棄的匕首,同時有羣衆提供嫌疑人已從營房村向附近下寶塔村逃跑。民警追到下寶塔村,又有羣衆反映一名嫌疑人剛剛乘坐一輛出租三輪車離開。民警多方追蹤調查,得知這名嫌疑人在四方臺賓館下車後徒步消失。此時距離案發已過去近一個小時時間。追蹤趕到的民警根據賓館附近現場環境,分析嫌疑人很可能逃到附近的礦山四處家屬小區內。遂到小區門口對進出居民進行走訪,確定嫌疑人光着上身進入小區1號樓,民警分析嫌疑人可能在此居住。情況上報到分局,分局主要領導當即決定,緊急調集刑偵支隊及警訓隊參訓民警共60人趕到現場實施搜捕,力圖甕中捉鱉。期間,先期到達現場的興華街派出所聯合刑偵支隊八大隊及參訓民警牢牢控制住小區出口,對1號樓形成包圍。後參戰民警分成4個清查小組,對整棟樓四個單元共48戶居民進行逐戶清查,同時組織現場調查訪問,找小區物業逐戶瞭解房主和房屋出租情況。至當晚11時,經兩個多小時的清查和走訪,民警發現其中幾戶居民家中鎖門無人,除此之外的入戶清查中沒有發現嫌疑人。民警對無人戶居住人員調查中,確定在一層租房的一名外地男青年與嫌疑人特徵一致。嫌疑人明明進入小區,卻在住處沒有發現蹤跡,爲解開其去向之謎,增援的清查警力撤回後,興華街派出所和刑偵八大隊民警根據嫌疑人租房內亮燈這一情況,分析嫌疑人回家短暫停留後又迅速離開。遂在繼續對樓房進行祕密監控的同時,進一步訪查嫌疑人去向。至次日凌晨1時,經近2個小時的工作,最終確定嫌疑人在民警組織大規模清查行動之前,已乘坐出租車而去。緊接着,圍繞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車及其行進軌跡調查,民警獲取到這輛出租車到碧玉家園小區後停下,嫌疑人下車進入該小區2號樓,隨後一直沒有出來。2號樓是一棟小高層住宅,住戶不少,民警無法確定嫌疑人究竟去了哪家。此時已是次日凌晨4時30分,爲避免擾民,民警對碧玉家園小區2號樓進行祕密監控,試圖等嫌疑人從樓道口外出時實施抓捕。然而,民警監控一直持續到27日9時30分,也沒有發現嫌疑人外出的蹤跡。鑑於民警徹夜不眠十分疲勞,刑偵支隊八大隊與興華街派出所領導聯合商定,再次組織民警逐戶清查。當民警敲開5樓一住戶房門時,早已對嫌疑人特徵爛熟於心的民警,猛然發現房間內躲藏的嫌疑人,並迅速將其控制。經審,黑龍江籍嫌疑人李某某對夥同他人持刀搶劫金項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原來其逃跑剛潛回到租房暫住地,就接到朋友電話,趕到朋友家住宿。
細緻追查賊喊捉賊疑犯現原形
8月3日臨近中午,一名河北省玉田縣的事主來到薊縣分局文昌街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的銀行卡被盜,查詢銀行客服,卡內現金在凌晨3點左右被人從ATM機分兩次累計取走現金12400元。與事主一同來到派出所的還有年輕男子張某。經詢問事主,8月2日晚,事主與同鄉朋友張某飲酒後到一家洗浴洗澡並在那住宿,當時事主清晰記得銀行卡還在身上,後兩人同住一室,並未與其他人接觸。早上兩人起牀吃完早點,事主想到銀行去取錢,才發現放在褲子口袋內的銀行卡不見了,事主隨後連忙通過銀行查詢,但卡內的現金已被人取走。同時,事主介紹與銀行卡放在一起的4000多元現金分文不少。民警分析銀行卡當晚始終沒有離開事主的口袋,說明是在住宿的房間被盜。可能進入房間的實施作案的,除與事主同住一個房間的張某外,洗浴的服務人員、其他房間的客人具有作案條件。但能夠盜出銀行卡不難,要連夜取款則需要密碼。同時,如果是外人實施作案,只偷走銀行卡不動與銀行卡放在一起的現金則說不通。很明顯,疑點指向一直忙前忙後的事主朋友張某身上。面對民警的詢問調查,張稱自己昨晚酒喝的太多了,昨晚發生了什麼事情不清楚。見民警不停地詢問,張有些不耐煩地建議道:你們問這問那的管什麼事,銀行自動取款機有記錄,看一下記錄就能逮到小偷。聽起來這倒是個洗清張某的好主意。取款機記錄民警肯定是要看的,但這個主意竟然出自有着作案嫌疑的張某之口,着實讓民警感到不解。如果是張某實施作案,其豈不是引火燒身?民警隨即調取了ATM機的取款記錄,發現在案發當日凌晨3點左右,取走事主銀行卡內現金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不是張某。事主也不認識這名中年男子。按常理分析,此事應該與張某無關。但民警從一開始張某提出查看記錄的“積極”表現中得出另一種結論,張某言之鑿鑿的建議是有備而出。儘管取款另有其人,但綜合案發情況很難排除張某嫌疑。確定嫌疑需要證據說話。民警根據取款人乘坐的是一輛黑色轎車,車上掛有出租車頂燈的情況,迅速在城內查找符合特徵出租車。同時對兩人住宿的洗浴場所進行調查,案發當日凌晨2點50分左右,張某曾乘坐一輛銀白色出租車外出。民警據此再次詢問事主,其對當晚張某外出竟一無所知。此時,受到啓發的事主猛然間想起這樣一個細節:自己的銀行卡辦有手機短信提醒業務,可這次被支走現金手機卻沒有收到短信,而當晚張某曾將自己的手機借走。新的線索再次彙集到張某身上。與此同時,經大量工作,民警於4日在一家酒店門口,查到了一輛黑色伊蘭特出租轎車,確定司機就是取走現金的中年男子。調查得知,當日凌晨3點左右,一年輕小夥在酒店門前打車到銀行取錢,在車內這個小夥說自己喝多了,讓司機幫忙代取卡內現金,並告訴其密碼,見他確實身上酒味很大,司機幫其取出現金交給了他。覈實確定讓出租司機代取現金的年輕小夥正是張某。至此謎底揭開,張某即是重大嫌疑人確鑿無疑。隨着案情的逐漸清晰,民警對張某展開突審。面對民警拋出的一個個鐵證,張某自知事情敗露難以抵賴,如實交代了自己精心策劃的這起盜取案件始末。案發前兩天,張駕駛自己的汽車與事主到薊縣遊玩。期間,事主有一筆銀行5萬元的貸款打到了銀行卡上,後兩人到銀行取出2萬元,張從中記住了銀行卡密碼,還知道了他的銀行卡設置了手機短信提醒業務。2日晚,兩人酒後去洗浴洗澡並住宿,期間張曾接到債主催其還款的電話。見事主喝的不少,爲還帳一事犯愁的張某決定盜取銀行卡賺他一票,並按自以爲考慮周全的計劃一步步實施。爲防止取款時事主手機短信提醒,張事先借走事主的手機,後趁事主熟睡盜走銀行卡。爲躲過取款機的記錄,其出門後兩次換乘出租車,並以酒醉爲名,找出租車司機幫其取錢。司機取款後,持事主的手機等待刪除短信的他卻沒有收到短信。次日早起,其將所取錢款還賬給債主。後見事主報警,爲解除懷疑證明“清白”,自以爲做的天衣無縫的他又主動提出查看取款記錄,演了一出賊喊捉賊的把戲。原想民警發現取款另有其人會知難而退、就此收手,不料民警一查到底,最終機關算盡的他暴露無遺。根據張某的交代,民警在其汽車內起獲藏匿的銀行卡。(記者趙穎妍通訊員劉柏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