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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價格大戰”引起政府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局近期對“電商價格大戰”展開調查,初步認爲電商的促銷宣傳涉嫌欺詐消費者,發改委將對此依法懲處。(9月5日《新京報》)
在這場轟轟烈烈的所謂“價格大戰”中,參戰電商巨頭的表現可以用“語言上的巨人、行動上的矮子”來概括。他們一方面高調宣戰,另一方面以各種手法規避承諾,比如虛構原價、實際有貨卻標明無貨等,至於“零毛利”更是徹頭徹尾的謊言,據調查,電商促銷產品的實際毛利率達到10%。
忽悠消費者的事情常見,但如此大規模的忽悠卻很少見,一個行業的幾大巨頭如此默契地聯手忽悠消費者,更是聞所未聞。想當初價格戰開打之際,衆人歡呼雀躍,也有善良人士擔心幾大電商如此孤注一擲會導致“幾敗俱傷”,還有人擔心電商低於成本銷售產品涉嫌不正當競爭、違反價格法。現在回頭來看這些擔憂,分明是自作多情的杞人憂天,充滿強烈的諷刺意味。這場價格戰再次見證了“買的沒有賣的精”,被忽悠的消費者失望而傷心,也由此看清了電商巨頭的醜陋嘴臉。一場意在宣傳炒作的價格戰反而讓電商巨頭形象受損,精明的劉強東們難道沒有預料到這一點?唯一的解釋恐怕就是自作聰明、利令智昏。
商家需要宣傳乃至炒作,但宣傳炒作顯然不是爲了自毀形象,因此,商業宣傳或炒作必須堅守底線,那就是不欺騙消費者。而電商巨頭虛構原價、實際有貨卻標明無貨等行爲,在忽悠消費者的同時自己也撞到法律的槍口上——價格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以此觀之,電商巨頭的行爲確實涉嫌違法,國家發改委對此予以查處乃分內之責、依法行事,欺騙消費者的電商理應爲自己的違法行爲付出代價。
被忽悠的消費者需要法律撐腰,需要有關部門幫他們出氣。雖然從理論上說,消費者被忽悠後可以“用腳投票”懲罰商家,但是,鑑於幾大電商已在家電市場形成聯合壟斷,消費者的選擇權幾無用武之地,“用腳投票”餘地不大。市場手段不能解決問題,就要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解決。如果像這樣欺騙消費者的行爲受不到法律懲處,則法律會淪爲“紙老虎”;如果監管部門對此不管不問,則涉嫌失察失職,將會縱容更多商家效仿之,踐踏商業道德底線,不僅消費者權益無以維護,而且市場秩序也會陷入混亂。
虛僞的“電商價格大戰”受查處,不僅是給不誠信的參戰電商以教訓,而且警示其他商家,商業宣傳和炒作要有底線,這個底線就是誠實守信、不欺騙消費者,就是遵守法律法規。自作聰明忽悠消費者,最後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者單位:嘉興日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