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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謝穎)巴中市巴州區一苟氏家族,利用開設在巴中及雲南的多個空殼門市爲掩護,設立地下錢莊。該團伙在銀行開設多個賬戶,對外接收客戶的轉賬支票進行非法套現,並從每筆交易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在公安部的督辦下,去年6月,四川、雲南警方通力合作,一舉搗毀了這個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犯罪團伙(本報曾報道)。日前,巴州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案發,這個20人的犯罪團伙通過設立在巴中、雲南等地的數十個銀行對公賬戶,接收上游資金13億元,共收取手續費產生的非法所得310萬元。苟某等20人因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同時收繳被告人非法所得,並處以非法所得同等金額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