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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一位網友表示,自己正在寧鄉某中學讀初三,去年開始班上就立了條規矩,凡是遲到或者違反課堂紀律一律罰款2元。這位網友想問:“老師罰款合理嗎?”
違反紀律罰款2元?老師否認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網友介紹,罰款會通過獎勵返還給學生,考試好或者其他方面獲獎都能獲得獎勵。雖然這筆錢最後用在了學生身上,但他仍然覺得,老師無權對學生罰款。對於這名網友的報料,其班主任老師稱:“我們沒有罰款,只有同學按自願原則繳納的班費。”對於違反紀律罰2元一事,該老師表示絕無此事,稱班上確實有獎勵措施,但都是通過班費來運轉。“給每個同學都有打分,表現好加分,表現不好扣分,然後根據綜合分數做出相應獎勵。”記者聯繫到學校相關負責人,對方稱沒聽過“罰款”一事。“首先學校肯定不會做這種規定,而且我們也反對老師罰款。”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老師罰款的做法“合理不合法”。李健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老師有權利和義務對學生進行管教和約束,指導他們健康成長,但是並沒賦予老師經濟處罰權、體罰權等過激權利,因此罰款於法無據。
網友曬上學罰款經歷
雖然罰款一事沒有得到學校確認,但不少網友都表示自己上學時曾有類似經歷。網友“小丸子”通過晨報QQ800096360說,自己初中時就是班上的“紀委”,班主任定好罰款標準和範圍,她負責監督和收錢,每月罰款所得都用於班上活動和購買獎品等。最少罰0.5元,最多的也罰過10元,但那種情況特別少。“小丸子”說,當時自己這個工作得罪了不少同學。“現在回想,我覺得老師罰款是不對的,他們沒有這個權利,但在當時我們都很單純,從沒想過這個問題。”
長沙第一師範大四學生小陽也表示,自己在高中時遇到過類似情況。小陽當年覺得老師這樣做並無不妥,只要遵規守紀,自然不會被罰。相反,有時考試還能拿到獎品,也就不會考慮那些被罰的同學心情。“遲到、早自習吃早餐都會被罰幾塊錢,但這樣做違紀現象確實少了。”小陽說,班主任都會把罰款用來獎勵考試優秀的學生,大部分同學都是認可的。
晨報QQ800096360互動
針對罰錢做成獎勵是否合理,17日很多網友通過晨報QQ800096360評論:
“空城落寂”:我讀初中的時候我們組每個星期倒數第一,每人每星期2元罰款,倒數第二小組每人每星期1元,我從初一到初三隻怕罰了一百多!
“吃貓的竹子”:初中時,班主任老師定的規矩,遲到的罰掃廁所,男的掃女廁所,女的掃男廁所。自此,無一人敢遲到。
“眼鏡蛇”:我孩子上週拿回一包餅乾,她說是一同學家長買的。因爲那同學在教室違規吃餅乾,老師要求其家長給班上每個同學買一包同樣的餅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