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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歲的老人騎自行車,和一輛電動車在錯車時摔倒在地。電動車上的女子扶起老人,不料老人指責是該女子將其掛倒,打官司索賠3.7萬。記者22日獲悉,武漢洪山法院經過半年調解,該女子向老人支付撫慰金3700元。
洪山的毛大爺今年77歲,身板比較硬朗,可以騎自行車。2011年8月12日8點,毛大爺騎自行車行駛在先建村路小毛店涵洞時,迎面碰上騎電動車的羅女士。
兩人錯車之際,毛大爺突然摔倒受傷。羅女士立即停車查看,並將老人扶起,隨後駕車離開。事故發生後,洪山交警大隊到現場進行了調查,毛大爺說他是被電動車的後視鏡掛倒的。羅女士則說自己好意上前攙扶,兩車並無擦碰。由於現場沒有第三者目擊,且兩車均無法檢驗出痕跡,洪山交警大隊無法確認事故原因。
雙方爲此事糾纏了4個月無果,今年2月份,毛大爺一紙訴狀將羅女士告到洪山區法院,索賠37000元。
洪山區法院民三庭法官張擁貴審理此案,歷時4個月的審理調解後,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了協議:羅女士出於敬老及人道主義精神,自願一次性向毛大爺支付撫慰金3700元,此事一次性了結。
張法官22日介紹說,此案棘手就在於雙方當事人都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的說法,只能盡力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