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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24歲的楊某以招聘員工爲誘餌,讓應聘的年輕女性喝下迷藥,並試圖強行與應聘女性發生關係。記者今天獲悉,楊某被昌平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
楊某是外來打工人員,曾是一名保安,身高1.8米。據楊某供述,2012年4月,他使用假名,通過張貼虛假的公司兼職招聘廣告單,以“發單員150元/天”、“家教150元/天”、“兼職廣告模特,學生優先400元/天”爲誘餌,先後將23歲的李某、16歲的王某等外來務工的年輕女性騙至其暫住地進行“面試”。其間,楊某用針管將頭痛粉、安眠藥、女用催情水等藥物注入密封好的奶茶、咖啡等飲料中,讓前來應聘的年輕女性飲用,欲在其意識不清時,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其中兩位女子喝了飲料後,都不同程度地產生頭疼、臉熱、四肢無力、想睡覺的感覺。後李某、王某等人因身體不適離開,楊某未得逞。回到住地後,由於藥物作用,李某和王某分別昏睡了2天2夜和1天1夜。
今年4月20日,楊某又用相同的手段意欲對一大學的3名尋找兼職的女學生實施侵害,但未能得逞。事後,楊某多次打電話給幾位女生,要求來自己的暫住地。見女生不肯,楊某便對其進行言語威脅,並四處張貼附有女生電話號碼的小帖子,對其進行誹謗和報復。在學校老師的幫助下,女學生報了警。
昌平法院經審理認爲,楊某違背婦女意志,通過下藥手段欲與女性發生性關係,因意外原因而未得逞,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是未遂,依法應予懲處。鑑於楊某自願認罪,是犯罪未遂,有自首情節,對其依法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說,在校大學生和來京務工人員尋找全職或兼職工作的現象非常普遍。雖然就業形勢嚴峻,但找工作切忌輕信街頭張貼的小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