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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11日電(記者賈玥)昨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重點任務,包括強化規劃調控、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公交路權優先等八個方面。
本次會議指出,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要與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公共交通規劃相互銜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應明確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原則。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副總建築師鄭實認爲,強調將公共交通規劃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之中,更便於實際操作和落實。
鄭實告訴人民網記者,城市規劃分爲城市總體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幾個階段,一級比一級更詳細,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處在中間,但並不是它的上下兩級都不考慮交通規劃,每一級面對的問題不一樣。
“比如,討論一個地區是該設置更多的停車設施,還是應該限制機動車進入,這就是控制性詳細規劃考慮的問題。”鄭實舉例表示。他認爲,與2005年出臺的《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交通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提法相比,國務院此次會議更重視實施效果。
本次會議還提出,要增加劃設城市公共交通優先車道,擴大信號優先範圍;允許機場巴士、校車、班車使用公共交通優先車道。而由原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出臺的《意見》當時的提法是:調整公共交通車輛與其他社會車輛的路權使用分配關係,提高公共交通車輛運營速度和道路資源利用率。
“所謂‘公交優先車道’並不屬公交公司專有,設置公交專用道的目的是讓效率高的大衆車輛充分利用,以緩解緊張的路面狀況。”鄭實說,以北京市情況爲例,除了少數路段,其他路段如果沒有其他車輛使用的話,公交車道利用率並不高,常常空閒,在這種狀態下,校車等具有公共交通工具特徵的車都有充分理由利用。
記者並未從國務院或部委文件中找到關於“班車”的確切定義,但根據北京市交管局的規定,提出辦理《班車通行證》申請的單位必須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等,申辦車輛須爲10座(含)至19座(含)的中型客車。據瞭解,北京市在2010年已出臺政策鼓勵中小學開行校車,單位開行班車。深圳、西安近些年也提出過類似主張。
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本次會議表示,“十二五”期間,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的成品油價格補貼政策,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實行電價優惠。這也是2006年出臺的《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相關政策的延續。
中國社科院當代城鄉發展規劃院院長傅崇蘭對人民網記者表示,政府除繼續提高對公共交通的財政支持力度外,還要儘快完善公車購買及使用的細則,以配合公共交通發展方針。
“隨着城市的發展、人口的膨脹和私家車數量的增多,國家會越來越重視公共交通體系的建設,但政府不能僅僅是‘出錢’,也要從自身做起。”傅崇蘭說,“這次沒有看到對於限制政府機構用車、鼓勵政府機構人員使用公交車的配套文件,政府自身不作出表率和調整,單純依靠公交發展並不能解決城市擁堵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