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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寧河縣造甲城鎮付臺村友月燃料銷售有限公司在未經消防部門審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廠區院內建起6個可儲存燃料油共180立方米的油罐,存在安全隱患,消防部門要求限期整改。
擅自存儲易燃危險品
記者昨天上午在該燃料銷售有限公司的院裏看到,有6個紅色的儲油罐排成一排,寧河消防防火部門的執法人員正在冒雨對該公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據瞭解,這些油罐儲存的是供火車機車使用的燃料油,該公司是今年10月8日才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尚未得到公安消防部門的消防安全審批許可。寧河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王福東說,經查該公司存儲的燃料油爲閃點65度的丙類易燃危險品,如儲存不當會引發事故,未經消防防火部門許可就擅自存儲此類危險品屬違法行爲。
安全措施均不合格
檢查中發現,全部儲油罐都沒安裝接地防靜電設施,而在油品裝運和存儲中,人員服裝摩擦、金屬碰撞或高速流動的油都能引發靜電,這些“問題”儲油罐就像是裝了自動點火裝置,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消防人員還發現油罐四周用來阻斷火勢的防火堤高度僅爲80釐米,根據消防防火安全規定的要求,用於阻斷油品火源的防火堤的高度要在1.2米以上,一旦油罐泄漏失火,這些矮牆將無法阻擋火勢。針對該企業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消防寧河支隊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業,限期整改全部消防安全隱患,還將依法對這家企業的責任人進行處罰。郭子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