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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稱多次被襲胸摸臀,拍了色狼照片在微博上曝光;而一名自稱當事“色狼”女友的網友,跳出來大罵是誣衊……日前,微博上一張曝光廈門公交車上“色狼”的圖片,演變成了一場網絡口水仗。儘管色狼事件的真相還撲朔迷離,不過短短一天時間,事件在網絡的發酵下,已經引發了另一場關於如何曝光色狼和被曝光色狼肖像、隱私權的討論。
女子微博曝光“公交色狼”
“就是這個噁心的男人,侵害過不少女性同胞!曝光你!”前天中午,廈門女網友“SuperWomannnnnnnnn”此微博一出,立刻引發網絡熱議。無圖無真相,微博裏,S小姐還貼出了“色狼”全身照。
S小姐告訴記者,半個月內,她已兩次遭此男“魔爪”。“都是在88路公交車上,他身前挎個單肩包,實際上是掩人耳目,鹹豬手藏在包後面摸女孩屁股。”S小姐說,就在上週五,男子更大膽地蹭起了她的胸部,她好不容易纔逃開,就看見他故伎重施,又貼在另一個女孩身後。
等“色狼”下車後,她向那個女孩證實了被騷擾的情況,更加氣憤。由於常常在嶼後公交站遇見該男子,S小姐尋機拍下照片,放上微博“昭告天下”,提醒附近女性注意。
短短時間,微博已有2000多的轉發量。大部分網友情緒激動,高喊“求人肉!”“抓禽獸!”還有幾名女苦主現身說法,指證色狼。不過一片叫罵聲中,也有不少網友顯得理性,擔心事件的真實性,“未經求證前還是別隨便開罵的好。”
當事方回擊稱遭“污衊”
昨天凌晨,一個名爲“有種別人肉我老公”的微博,忽然連續發了十幾條微博反擊S小姐,說她是“污衊”。
該女網友自稱是被人肉男子的女友,微博內容除了反駁,很大一部分是針對S小姐的辱罵攻擊。有“好事”網友翻看該女子微博後,發現其關注的700多人多爲本地美女,且言語措辭間,充滿男性的情緒和口吻,推測是被人肉男子心有不甘,自己扮成女友,反擊報復。
昨日,記者試圖聯繫這位“有種別人肉我老公”,但對方不僅設置了微博評論權限,連資料中的電話,也是空號。“關評論,明顯是心虛的表現。”不少網友表示。
這些內容低俗的微博,在S小姐看來,不過是對方惱羞成怒的表現。“我說的句句屬實,也敢承諾不刪微博和照片,身正不怕影子斜!”
警方提醒
遇到色狼直接報警
對於公交車上的色狼,可以說是防不勝防,拍照抓現形的機會實在可遇不可求。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蒐集證據?民警建議,首先報警並通知公交車司機,不要開門讓“色狼”逃跑了,然後請身邊的其他乘客作證,如果其他乘客因爲有事不能等警察趕到,可請其留下聯繫電話。此外,如果可能,最好記下公交車車牌號,因爲廈門的公交車上大多設置了監控。
此外,民警也呼籲,有乘客遇到色狼,知情的其他乘客應該勇敢站出來指證,因爲縱容了色狼一次,下一次受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律師說法
曝光色狼無證據或侵權
在微博上,關於曝光色狼是否會涉及肖像權和隱私權的問題,也引起了一場熱議。事實上,早在2006年,就有網友開創了一個“抓色狼聯盟”網站。遭遇性騷擾的女性可以在此發佈色狼的照片和信息。
可如何證實“色狼”的真假?這究竟是維權還是侵權?隨着網站日益火熱,爭議也越來越大:照片、事件的真實性無法確認,如果無辜者淪爲“色狼”,個人信息被公開,正常生活受影響,怎麼辦?
律師指出,我國在《憲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中,雖然都有涉及性騷擾的規定,但在具體操作層面,卻缺乏具體的法律條款。性騷擾表現形式也尚無統一界定,至於“色狼”,更是沒有法律定義。而網友們聲稱遭遇“性騷擾”,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才行——經公證的電話錄音和照片都可以作爲性騷擾維權的有效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就直指他人是“色狼”,乃至曝光其個人信息,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可能對他人的名譽權構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