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10月28日訊(首席記者聶金剛通訊員李光輝) 25日,一司機使用假車牌被行政拘留15日。被查後該司機只承認酒後駕車,對車牌及車輛問題拒不交待,成爲東營市因機動車使用假牌“零口供”(經車管部門鑑定爲假牌,自己辯解不知情)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同時標誌着東營公安交警對機動車使用假牌違法行爲開始進行重點打擊。
25日下午3時10分左右,東營公安交警支隊百日交通安全重點違法行爲整治機動隊聯合特警支隊、轄區中隊民警在黃河路西二路交叉口開展集中整治時,發現一“魯E33071”的黑色奧迪車輛牌照有問題。
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時,民警發現其渾身酒氣,涉嫌酒後駕駛。民警通對該車號牌進行網上比對時,發現該號牌實爲一北京現代車輛的號牌。進一步的檢查,又發現該車大架號存在焊接痕跡,車輛里程錶爲公里、英里雙表模式,駕駛員對車輛及號牌來源支支吾吾,車輛存在“走私”嫌疑。
於是,整治機動隊負責人安排民警分組行動,一組民警在特警配合下將駕駛員帶至醫院抽血、檢驗;一組由民警將嫌疑車帶至車輛管理所檢驗車牌及其他信息。
下午4時許,負責檢驗車牌、車輛的民警傳來信息,認定該車懸掛號牌“魯E33071”爲假牌,並由車管部門出具了認定結論。下午4時30分左右,負責駕駛員抽血、檢驗的民警傳來消息,該駕駛員醉酒駕駛的嫌疑非常大。在對駕駛員進行詢問的過程中,他只承認酒後駕車,對其所駕車的車牌問題及車輛具體信息拒不交待。
下午5時30分左右,“魯E33071”黑色奧迪駕駛員因使用假牌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血液具體檢測結果正在進一步的檢驗中。
相關鏈接
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除了加強對酒駕的處罰以外,也加大了對假證假牌車等違法行爲的行政處罰力度:原法律規定,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除收繳假證、扣留機動車外,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而修改後的新法規定,上述行爲還將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