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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延安訊(記者周鵬)爲籌錢上網玩遊戲,延安兩青年男子合謀綁架失足女,勒索45000元。近日,兩名犯罪嫌疑人沙某、薛某被寶塔區法院以綁架罪分別判處11年和10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並各處罰金5000元。
今年2月10日晚11時許,犯罪嫌疑人沙某、薛某開着租來的車來到延安市寶塔區,將失足女張某騙到車上後暴力控制,再將車開到安塞縣一處半山腰,向張某索要50000元。次日上午8時許,沙、薛二人強迫張某給家人打電話索要贖金。張某家人向指定賬號打入45000元。11時許,兩名犯罪嫌疑人得知錢到帳後在下山途中將張某釋放。2月14日晚,寶塔區警方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