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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靖)公司爲員工購置的電腦內藏諸多私人照片,使用者張先生認爲該電腦爲舊機,銷售商的行爲存在欺詐,故訴至法院,雙倍索賠。日前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了張先生的訴訟請求。
據張先生稱,去年5月24日,他向北京鴻日公司以19200元購買兩臺蘋果一體機電腦,收到電腦後卻發現其中一臺爲舊機,內存大量私人照片。
張先生要求更換電腦,但該公司以各種理由拒絕;爭吵三個多月,仍無結果。張先生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該公司雙倍賠償19200元。
對此北京鴻日公司辯稱:“購機手續是張先生所在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員辦理的,這臺電腦是以樣機優惠價出售的。”並提交了樣機優惠付款憑單予以證明。
法院經審理查明,張先生所在公司在爲其購置電腦時,對賣方所售爲樣機一事早已知曉。法院認爲,鴻日公司以優惠價出售樣機並不構成欺詐。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張先生的訴訟請求。
張先生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海淀法院的孫欣法官認爲,張先生購機前已知其中一臺爲樣機,但銷售人員並未告知其中有私人照片,從誠實信用的角度,雙方行爲均有瑕疵。
孫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市場交易中遵守誠實信用原則的同時,也應學會合理行使權利。選擇商品時,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瞭解產品的功用及物理方面的特徵、性能。同時也要求處於市場強勢地位的廠商及銷售者全面履行義務,促進市場的和諧,減少不必要的訴訟。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