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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婆婆不和長期虐待繼女致其輕傷,致6歲女童陳某某多次住院治療,記者近日獲悉,29歲的河北人蔡亞珊涉嫌虐待罪被公訴至朝陽法院。
公訴機關指控,蔡亞珊自2009年5月起,在其租住的朝陽區某小區家中,因與丈夫陳某的父母關係不好,爲發泄心中的不快,先後多次掐繼女6歲的陳某某的臉、嘴、身上,用擀麪杖毆打、用腳踢踹其全身多個部位,用開水燙傷其雙腳,導致陳某某多次入院治療。經法醫鑑定,陳某某全身多發損傷,遺留頭皮瘢痕3處,瘢痕累計長度爲9.7釐米;頸部廣泛點片狀瘢痕;全身多發瘢痕伴色素沉着,其損傷程度屬於輕傷。
又查明蔡亞珊和陳某某共同生活期間,不讓陳某某見自己的親生母親和爺爺奶奶,並威脅其丈夫如果帶孩子去見其他親屬,就要和他離婚,還要跳樓自殺。蔡亞珊也恐嚇陳某某不讓其將被毆打的事告訴爸爸,導致陳某某在和蔡亞珊共同生活期間,無法告訴別人自己被虐待的情形,致使陳某某精神和肉體受到蔡亞珊的摧殘。蔡亞珊後被查獲歸案。
法院認爲,蔡亞珊無視國法,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