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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鄭州11月30日電(記者張興軍)隨着12月1日來臨,艾滋病又成爲社會各界的熱議話題。自1985年我國發現首例艾滋病人以來,關於艾滋病的種種誤解和偏見仍然存在。“恐艾”就像一面多棱鏡,折射出了在應對這一公共疾病時,從個人到社會,從細節處理到制度落實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首先,公衆的科學素養需要進一步提高。儘管艾滋病防治知識不斷普及,但仍有不少人對感染者“敬而遠之”。類似握手和共同進餐也能傳染艾滋病毒的誤解,迄今未能完全消除。更有甚者,一些人還在潛意識裏把艾滋病和道德敗壞畫等號,認爲“這是一種很髒的病”。
羅列以上現象,並非要對“恐艾”的普通人加以苛責。如果說類似盲目恐懼是一條纏繞在公衆身上的無形鎖鏈,那麼科學知識的普及無疑是砸碎這一鎖鏈的最有力工具。公衆的科學素養不提高,就不會有正確的判斷力,面對以各種面目出現的誤解和偏見,仍然會輕信、誤傳。
其次,政府部門具體應對方式有待改進。對近年來圍繞艾滋病傳言引發的公共事件稍加梳理,就會發現版本無奇不有,從“艾滋病扎針”事件到“滴血食物”傳播艾滋病,乃至“艾滋西瓜”“艾滋牙籤”等等,不一而足,且每次都或多或少引起了公衆恐慌。
不可否認,部分羣衆健康衛生醫學知識的嚴重欠缺,客觀上爲謠言傳播提供了土壤,但公衆科學素養的形成需要過程。此間,政府部門除了堅持深入社區與基層進行科普宣傳外,還應在具體公共衛生事件中快速反應,及時發聲。謠言止於智者,謠言更止於信息的公開和透明。
第三,相關制度落實的空白區應儘快掃除。按照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然而在以往的媒體報道中,艾滋病人在看病、擇業等方面遭遇歧視和不公正對待的例子並不鮮見。不久前,就有病人因屢遭拒診而隱瞞病情進行手術的事情發生。
艾滋病感染者羣體要生存,也要發展。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正是爲了更好地保護這一羣體合法的發展權益。破解艾滋病感染者羣體面臨的種種“潛規則”和不公正待遇,要徹底掃除當前制度落實過程中存在的空白區,真正做到違法必究。
“恐艾”現象是一面鏡子,照出了幾多反思。消除歧視,科學應對,並非只是某些人或某些部門的事情,而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和使命。面對艾滋病感染者羣體,傳遞平等、尊重的正能量,你我有責。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