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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天從市教委獲悉,本市出臺了關於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和市政府助學金制度的通知,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中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逐步調整爲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市政府助學金資助對象逐步調整爲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未享受免學費政策且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在校學生。
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範圍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中(含“五年一貫制”前三年學生,下同)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和未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聯合辦學學生不在免學費範圍。
免學費標準按照本市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學費標準確定。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城市學生的5%確定。爲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對因免除學費導致學校收入減少的部分,第一、二學年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第三學年原則上由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和頂崗實習等方式獲取的收入予以彌補,不足部分由財政按照享受免學費政策的“五年一貫制”學生、“三二分段”學生與頂崗實習困難專業學生的第三學年人數,並且不高於三年級享受免學費政策學生人數50%的比例和免學費標準補助學校。涉農專業和第三學年頂崗實習困難專業根據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及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確定。
調整國家助學金和市政府助學金資助對象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由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逐步調整爲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未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聯合辦學學生不在本市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具體調整步驟如下:(1)2012年秋季學期至2013年春季學期,國家助學金政策覆蓋一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二年級農村(含縣鎮)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從2013年秋季學期起,將國家助學金政策覆蓋範圍調整爲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150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本市按比例負擔。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將中等職業學校市政府助學金資助對象由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在校學生,逐步調整爲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未享受免學費政策且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在校學生。未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聯合辦學學生不在本市市政府助學金資助範圍。具體調整步驟如下:(1)2012年秋季學期至2013年春季學期,市政府助學金政策覆蓋一年級未享受免學費政策且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以及二年級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2)從2013年秋季學期起,市政府助學金覆蓋一、二年級未享受免學費政策且未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市政府助學金資助標準爲每生每年500元,所需資金由本市全部負擔。
每月25日爲助學金髮放日
中等職業學校應按月將國家助學金和市政府助學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除去寒暑假,國家助學金每生每月發放150元,市政府助學金每生每月發放50元,每月25日爲助學金髮放日(遇節假日向前順延)。要爲每位受助學生辦理中職學生資助卡,直接將助學金髮放到受助學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實物或服務等形式,抵頂或扣減助學金。爲學生辦理中職學生資助卡,不得向學生收取卡費或押金等費用,也不得從學生享受的助學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