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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桐城市男子江小民在安慶逛公園時撿到一張身份證,本以爲自己從此有了“雙重身份”,外出更方便了。但沒想到這張身份證,使他受到行政拘留8天的處罰。
11月13日晚10時許,桐城市公安局龍眠派出所根據線索,得知違法人員陳某入住桐城市某賓館。接到報警後,該所民警立即出警,並將“陳某”抓獲。然而,令民警沒想到的是,身份證上的“陳某”年齡僅21歲,而眼前這個人都快40歲了。
在民警的仔細覈對和詢問下,“陳某”交代,2012年10月、11月間,他曾多次冒用“陳某”的身份在賓館住宿。
江小民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8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