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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高立紅昨日,有網友報料稱,她的車子被貼了假的《違法停車告知書》,上面印着車輛的車牌號還有日期和時間,仿真程度很高。只是“交罰款必須匯款到‘民警’的銀行個人賬號上,截止日期到年底,逾期還有兩倍滯納金”的說法令人頓生疑慮。
這個帖子最初出現在北方論壇,除了上述簡要介紹,還附有一張《違法停車告知書》的照片。照片上顯示告知書的正文爲:“該車輛於2012年12月21日10時12分,在南開三馬路與南馬路交口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之規定,請您於2012年12月28日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繳納罰款貳百元。”這與日常見到POS機打印出的《違法停車告知書》區別不大,也在開頭有號牌種類、車輛號碼、車輛顏色等內容。下面還有一段“提醒”:“現在是年終,由於櫃面繳費系統繁忙,請您使用銀行轉賬方式繳納罰款,逾期將處罰雙倍滯納金。”接下來是銀行賬號和民警戶名。
從網友對該帖的回覆看出,人們對此大都持懷疑態度,認爲是一種新騙術,也有人認爲不排除有人惡作劇的可能。
昨日,市交管局指揮中心表示,未接到車主關於上述《違法停車告知書》的反映和投訴,但可以肯定的是,交管局發出的《違法停車告知書》不允許將罰款直接匯到民警個人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