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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秦剛通訊員周慶華李慧織)“我是鄭州市檢察院反貪局盧磊,作爲本案的偵查人員,我在法庭作如下證言……”王某貪污賄賂案日前在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的旁聽席上,除普通羣衆、鄭州市檢察院反貪局有關領導和全體反貪幹警外,該院教育處的有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也在旁聽庭審、仔細作着記錄。
“我們安排教育部門工作人員跟庭評議,就是要及時發現修改後刑訴法試行中出現的問題,以強化培訓、完善配套措施等方式,爲修改後刑訴法的正式實施鋪平道路。”鄭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孫武告訴記者。
爲全面對接修改後刑訴法,提升檢察幹警的履職能力和服務鄭州都市區建設的工作水平,自刑訴法修正草案通過以來,鄭州市檢察院要求教育培訓工作與各業務部門開展的對接舉措有機結合起來,有重點、分步驟地共同推進修改後刑訴法的實施。
記者瞭解到,針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檢察機關均應派員出庭的新規定,鄭州市檢察院加強相關培訓,並試行集中審查、集中提起公訴的工作模式,在試行中不斷總結經驗。針對非法證據排除新制度,該院進一步完善《重死刑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試行非法取證行爲調查覈實、偵查人員出庭說明情況制度。針對新增加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訴訟程序,該院設立未成年人檢察處,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專門辦理、批捕、審查起訴、監督、預防的一體化工作模式。
該院教育處則在邀請權威法學專家開展專題講座,舉辦修改後刑訴法公訴技能實訓班、知識競賽及專題研討會的基礎上,根據院裏的統一部署,對上述對接舉措的實施情況進行全程動態跟蹤,儘早發現和總結問題,及時與業務部門溝通,共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在今年12月底前相關配套制度和規定全部修訂到位。
針對修改後刑訴法實施過程中涉及其他執法司法部門的問題,該院教育處還聯合各業務處室與相關執法司法部門進行座談,逐一協商解決,達成了會籤規範性文件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