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南寧12月28日電(李斌蘭鈺燁)廣西柳州市柳北區法院12月28日一審對柳州市第十五中學原校長楊海里、原副校長唐豔玲作出判處有期徒刑19年和11年的判決。經法院審理查明,案發前,兩人利用學校新生錄取的職務之便,以外地學生需繳納“贊助費”“辛苦費”爲名,向多名學生家長收取賄賂,累計數十萬元,以組織學生出國遊學收取“辛苦費”爲名,收取旅行社的回扣現金8萬元,兩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