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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先生老師
還有一個多月就到春節假期了,肯定有很多朋友開始計劃出國旅遊了,因爲受時下火爆的電影《泰囧》影響,肯定有不少人都要去泰國旅遊,不過在那裏購物千萬別衝動,尤其別買太貴重的東西,咱們國內什麼沒有呀!“沒根”的東西可別買。今年4月份我給我爸媽報了一個泰國純玩團,結果在當地還是安排了珠寶購物的環節,我不懂行的老爸老媽竟然購買了價值2萬餘元的寶石戒指要送給我愛人,回國後,我找到珠寶專家進行鑑定估價,發現該寶石戒指的實際價值僅兩千多元。於是我通過各種方式向當地廠商進行交涉退貨,但廠商卻表示,商品已經售出超過半個月,而且當事人當時曾簽字同意不得退貨,因而拒絕退貨。最終,經過多方努力交涉,廠商雖同意退貨,但仍扣除22%的退貨手續費,直接損失數千元。
小雅點評:在出國購物中,消費者儘量不要衝動購買珠寶、手錶、古董等高價商品,其次,不要輕易簽訂商家一方定下的購物條款。再次,若決定要購物,在付款前,一定要確保交易時與售貨員作出的口頭承諾都清楚列明在發票上,並保存好全部票據。另外,在發現商品有問題時,應該迅速通過領隊、有關部門的協助,與當地消費監管部門或者警方聯繫,及時要求退(換)貨。如果已經離開店鋪,需要換貨,一定要有憑有據,保存好發票非常重要。很多商品都有相應的保修期、退換期,要退貨的話,當然是要趕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