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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地方稅務局獲悉,本月起天津市開始受理2012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通過網上申報、郵寄申報和到辦稅服務廳申報三種方式,納稅人應在2013年3月31日前自行辦理納稅申報。
據市地稅局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凡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今年,爲方便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2013年1月份徵期後,地稅部門將系統整理2012年度個人納稅申報情況,集合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所得納稅人收入信息,在發放2012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過程中,與《稅務事項通知書》一併送達納稅人。納稅申報結束並覈查後,稅務部門將對未依法申報、申報不實或有偷逃稅行爲的,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相關規定處理。
據介紹,近年來,市地稅部門全面推進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明細扣繳申報工作。通過扣繳明細申報數據的分析比對,基本掌握了本市年所得12萬元以上和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涉稅信息,特別是重點加強了高收入領域、壟斷行業、新興產業,以及勞務所得、股權轉讓、限售股轉讓的徵收管理,相關納稅人稅法遵從意識不斷增強,個人自行申報人數逐年增加,使得個稅繳納結構出現新變化,高收入人員佔個稅比例擴大,調節收入分配關係的作用顯現。
超37萬人擁有兩份以上收入
“您去年在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的收入,需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向主管區縣地稅局自行申報納稅。”昨日,市地稅局有關部門表示,今年地稅部門在發放2012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時,一併向取得兩處或兩處以上收入的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指導納稅人在期限內自行申報納稅。
個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地稅部門指出,個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將同一月份所得合併,按照合併後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總額,如果兩處已經分別扣繳稅款,要從總額中減除相應月份兩處已經繳納的稅款,就其差額申報補繳。
市地稅局個稅徵管系統顯示,去年本市個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獲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爲37萬餘人,相關信息總量379萬餘條。對此,地稅部門向這些納稅人下達了《稅務事項通知書》,部分納稅人在接到通知書後依法辦理了納稅申報。地稅部門對未按期自查補稅的納稅人進行覈查、約談、追繳稅款。(記者李鴿通訊員曲明李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