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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傳銷早已被國家明令禁止,相關部門的打擊力度也在日益加大,但仍有人爲利益驅使以身試法。近日,天津市西青區法院先後對兩起與非法傳銷有關的刑事案件一審宣判,幾名被告人均領有期徒刑。
案例1被騙者6樓跳下摔傷
此案中,6名傳銷人員分別來自四川、江西、山東、河南等地,都是年輕人。2012年6月19日,他們通過上網聊天的方式將青年小李騙到楊柳青。爲迫使對方參加非法傳銷組織,幾人對小李嚴加看管、限制其行動自由。2012年6月21日0時50分許,小李從幾人暫住的6樓逃跑時墜樓摔傷。6名被告人被相繼抓獲歸案。法院認爲,他們非法強制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致被害人重傷的後果,其行爲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其中首犯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最輕者獲判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案例2爲阻止解救毆打警察
第二樁案件中的4名被告人也都是外地來津青年,他們租住在楊柳青一片平房裏;其騙人方式也是上網聊天。2012年3月16日20時許,被害人李某某通過網上聊天被騙至傳銷窩點內。被告人臧某爲迫使其參加非法傳銷組織,指使趙某、侯某採取看管、限制行動、灌輸非法傳銷思想、毆打被害人等手段,限制其離開該地。
2012年3月18日11時許,屬地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電話後,迅速趕到現場。在瞭解情況和處置警情過程中,臧某爲了自己不被警察帶走便謊稱:“警察打人了!”趙某、李某聽到後衝過來,對民警嶽某大打出手,毆打撕扯中,造成民警嶽某前額受傷。
此案中,首犯臧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1年,犯妨害公務罪,被判刑10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半。其他幾人也都各領其刑。(記者高立紅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