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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男子王某攜情婦龔某入住賓館洗“鴛鴦浴”,雙雙脫衣後一男子突然闖入,自稱是龔某丈夫,強行拍下二人裸照,毆打王某後敲詐5萬元。後來王某才明白,原來是他的情婦龔某和這名男子裏應外合。
2011年2月一天,王某在霍邱縣一酒店房間內和情婦龔某一起洗澡,郭某(另案處理)敲門入室,自稱“陳靜”,是龔某的丈夫,對王某一頓拳打腳踢,當場拍攝了王、龔二人的裸照,並揚言要告訴王某妻子、將照片發至網上。
王某將錢包內的現金和銀行卡交給龔某,並說出卡的密碼,但郭某認爲錢少,威脅王某打了一張5萬元的欠條。後郭某多次威脅王某若不兌現,就將裸照公開,王某報警。民警審訊中發現,郭某並非龔某丈夫。種種跡象表明,是龔某做內應與郭某共同實施了敲詐,在相關證據面前,龔某承認了犯罪事實。法院認爲,龔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夥同他人使用威脅手段,強行索要受害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構成敲詐勒索罪。